2013年1月27日 星期日

忍痛開完刀 台大又一名醫病倒

〔記者邱宜君/台北報導〕過去三個月內,台大醫院兩位名醫相繼因為急性心肌梗塞病倒,醫師的過勞壓力,引發各界關注。
3個月內 台大兩名醫發病

去年十一月中,台大醫院一般外科主任、五十一歲的陳炯年醫師發病,目前還在等待換心;前晚,四十九歲的台大醫院小兒外科主任許文明在開完一天刀後,突發心肌梗塞,送進加護病房。

許文明醫師廿五日上午因為感覺胸悶,自行到急診室檢查心跳、血壓,稍事休息後繼續上刀。晚上七點多開完刀,送病人到加護病房後,又趕往急診部旁的國際會議中心參加兒科部忘年會。人緣極佳的許文明,與同事喝了幾杯酒,感覺身體很不舒適,隨即前往急診。幸好,經心臟內科團隊緊急放置血管支架,許文明狀況已穩定,昨天主動在臉書上報平安。

台大婦產部主治醫師施景中感歎:「過勞不是美德。」台大小兒外科人力吃緊,全科只有三位主治醫師,去年開了一千五百多台刀,許醫師每天就得在醫院待上十到十二個小時,工作量非常大。

許文明 頂尖小兒外科高手

許文明是全台頂尖的小兒神經母細胞瘤手術高手。他曾經在醫學會上指出,這種手術的難度就像「把橘子果肉取出,但一根纖維都不能斷」,每次做這類手術,都非常戒慎恐懼。

今年三歲的貞禎罹患神經母細胞瘤已經第四期,多處轉移,半年前由許醫師操刀,從中午開到晚上十一點才完成手術。貞禎媽媽不捨地說:「許醫師很可憐,他實在太累了!他開刀行程很滿,累了一天還不放心病人,晚上再去巡房,有時連週六、日都要到醫院報到,希望台大醫院能有所警惕。」

新光醫院心臟內科主任洪惠風表示,工作壓力越大、經常需要熬夜、作息不正常、連續日夜班交替的人,特別容易心肌梗塞。

台大前輩則認為台大醫院服務、教學、研究三者並重,壓力太過沉重,才是名醫接連病倒的關鍵。

評鑑+考核 名醫壓力沉重

台大醫學院退休教授謝豐舟感慨,太多的評鑑,讓醫護身心緊繃到臨界點;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則表示,一年五十幾個評鑑和考核,讓人疲於奔命。

台大醫院院長陳明豐也認為評鑑有簡化空間,不過由於台大醫院是全台龍頭,情況特殊,醫師每天工作十到十二個小時確實是常態。希望同仁能撥空調適心情體力,畢竟「身體是自己的」。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許銘能表示,衛署今年會將四十四個評鑑整併為十九個,比照美國「住院醫師單週工時上限八十八小時」的標準,進行試評。

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成員陳宥任提醒衛生署,就算約束了總工時,還要規範值班間休息,否則還是無法改善醫師連續工作卻無法休息的慘況。

2013年1月24日 星期四

民間健保會3點呼籲 向官方健保會喊話

促保障委員提案、公開醫院財報

〔記者邱宜君/台北報導〕官方版全民健康保險委員會名單於上週終於出爐,預計明日(週五)召開第一次會議,但督保盟等民間團體邀集健保局前總經理朱澤民等專家學者共組的「民間健保會」,昨日搶先召開首次會議,對官方提出「保障委員提案、反對健保會委員兼開其他給付會議、三年內全面公開醫院財報」三點呼籲。

針對引發民怨的二代健保加收補充保費,朱澤民則建議,希望健保局設立「累計、結算」的機制,每年確實計算人的總所得,結算後再退費給真正弱勢者,或要求逃漏者補繳費用。朱澤民強調,如此應可有效避免拆單漏洞和弱勢認定的疑慮。

官方健保會預定本週五討論事項,包括會議提案的規則,有關提案需受幕僚單位審核、依重要性安排等規範;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質疑,這可能使委員提案受限。

此外,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費用總額研商議事會議」及「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的相關辦法中,要求由健保會推派付費者代表、被保險人、雇主共六名。朱澤民批評,這形同是「一個單位掛兩個招牌」。朱澤民表示,健保會是監督上述兩會的上級,如果成員重複,雖然「思想統一」,卻混淆了成員的代表性、也不符合擴大參與的精神。

針對衛生署規劃六年內、分三階段要求醫院公開財報,第一年僅領取健保六億以上者需公開,民間健保會則估計,高達九成的區域與地區醫院,未達公開財報的門檻。滕西華質疑,衛生署宣示一○五年以前不調整保費,但若不了解醫療院所的真實成本,根本無法知道健保給付和費率需不需要調整。民間健保會要求,三年內就應公開收入兩億以下所有醫療院所的財報。

針對上述批評,健保會主委鄭守夏強調,目前尚未開會,只能發表個人意見。鄭守夏認為,目前提案規則應還屬合理,而給付相關會議多以醫界意見討論為主,付費者代表等負擔責任較輕,兼任應不致有太大影響。至於財報公開,更重要的是確認公開內容可信、可互相比較,不一定越快越好。

2013年1月22日 星期二

健保會名單惹議 立委:衛署長是幫兇

〔自由時報記者邱宜君/台北報導〕衛生署上週五公布全民健康保險會委員名單,其中醫事服務提供者代表名單不包括內、外、婦、兒科醫學會,違反立法院本月十五日作成之主決議,引發立委強烈不滿,痛批衛生署長是醫療崩壞幫兇。

台聯立委林世嘉痛批,根據預算法,主決議具強制力,衛生署必須依照主決議辦理,因此目前的健保會屬違法組成。林世嘉指出,健保會的十位醫事人力代表中,光是「台灣醫院協會」就獨占四位,四大艱困科別醫學會卻無一在名單中,表示衛生署縱容醫界資方,助紂為虐。

兒科醫學會秘書長李秉穎也對該名單頗有微詞,認為應包括婦兒科專業團體。他批評,政府口口聲聲說要挽救「四大皆空」,在決定給付的重要節骨眼卻「從不把艱困科別放在眼裡」,非常不公平。

台灣醫療勞動正義與病人安全促進聯盟和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則都認為,應該增加醫界基層勞工代表。醫勞盟常務理事錢建文表示,目前名單易讓外界有「偏袒資方」的印象。

衛生署副署長戴桂英表示,台灣醫院協會在健保會所占的比例,是依照過去費用協定委員會的協商結構,本屆已經聘定,不會改變。戴桂英解釋,署長有交代,各團體的順位代理人要兼顧內、外、婦、兒等艱困科別,若討論到特定議題,也會由公會推薦專業代表。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則說,健保會只是諮詢性質的「狗吠火車委員會」,建議若要影響給付,應把焦點擺在「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定會議」。共同擬定會議組成嚴重失衡,醫院代表過多,建議醫院應至少讓出四席給專業醫學會。

對此,台灣醫院協會理事長楊漢湶表示,過去幾十年都是這樣運作,讓各醫學會都加入並不可行,針對特定議題邀請醫學會參與,才是比較務實的作法。

2013年1月15日 星期二

不補助老殘補充保費 內政部解釋遭批違法

〔記者邱宜君、陳璟民/台北報導〕內政部去年十二月十九日發出兩條解釋令,認為「健保補充保費」不是「社會保險費」,宣布不補助身心障礙者與中低收入老人的補充保費。民間監督健保聯盟急跳腳,痛批內政部違法濫權。

殘障聯盟秘書長王榮璋痛批,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與老人福利法規定,政府應補助身心障礙者與中低收入老人的社會保險費。內政部卻因為補充保費的不確定性,私自頒佈解釋令,宣布補充保費不算社會保險費,不予補助。

「這是一場災難!」王榮璋痛批,此解釋令一出,形同讓百萬身心障礙者與中低收入老人來承擔政府的怠惰,荒謬至極。王榮璋表示,人民繳納給政府的錢,只有「稅」、「費」、「捐」三種,「如果補充保費不算個『費』,那到底算什麼?」

督保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補充保費的設計不倫不類又漏洞百出,類似不公平的爭議將遍地開花,也將引發行政凌駕立法、政府部門任意解釋法律的憲政危機。

內政部社會司長簡慧娟回應強調,中低收入戶、身障者、出具有效期間經濟弱勢證明者的單筆兼職收入若未達基本工資,絕對不會扣取健保補充保費。

簡慧娟表示,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三十一條,授權子法規定所得單次給付未達一定金額、扣取與繳納補充保險費的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的辦法,因此,衛生署訂定全民健保扣取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作為配套,內政部依此處理。

比照48K上班族 失業者健保費繳749元

〔記者邱宜君/台北報導〕全國近五十萬民眾失業,但是健保局仍然設定他們的「虛擬所得」為兩萬四千一百五十九元,與月薪四萬八的上班族同一級距,要繳一樣多的健保費,這樣公平嗎?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收取比較


督保盟發言人滕西華指出,主計處公佈的失業率為四.二七%、失業勞工人數是四十八.七萬人,失業者因為沒有雇主分擔保費,每人每月政府又以兩萬四千一百五十九元的虛擬所得來設算課取七百四十九元的自付健保費,與月薪四萬八千元受僱者繳納的健保費相同,已經很不公平,健保局竟然還要從失業者努力兼差的所得裡,每超過五千元就拿走一百元的補充保費,一天的便當錢就這樣沒了,根本是「懲罰努力的人」。

「失業勞工會比研究生好過嗎?」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痛批,衛生署陸續調高銀行利息所得、研究生所得的補充保費課徵門檻,唯獨失業勞工卻要被剝兩層皮,衛生署根本就是柿子挑軟的吃。

衛生署副署長戴桂英表示,除了大學生、研究生,兒少、中低收入戶、所得低的身障者的兼職所得超過基本工資才課補充保費。此外,失業者可以透過就業服務法、全民健保紓困基金申貸辦法等管道,取得健保費的補助和無息貸款。

滕西華則表示,政府對於失業者定義很嚴格,只要在家無酬工作十五小時以上就不算失業,因此四十九萬失業者之中,能領取失業補助者僅三分之一。此外,失業者平均失業三十六個月,期間向健保局貸款,未來還是要還虛擬所得算出的一般保費和兼職的補充保費,一樣是「剝兩層皮」。

「例外要給最弱勢的人。」滕西華強調,督保盟強烈要求,政府應將失業者與被保險人眷屬,一律納入經濟困難優免要件,兼職所得在基本工資以下一律免徵補充保費。

2013年1月11日 星期五

醫美認證設科別門檻 醫師︰外行指導內行

〔記者邱宜君/台北報導〕醫策會昨於北榮舉辦醫美評鑑說明會,吸引上百名開業醫師到場聆聽,有醫師現場怒批該評鑑機制「不公不義」、「外行指導內行」,獲得現場醫師鼓掌認同。

前衛生署公布的美容醫學品質認證條件,整形外科與皮膚科專科醫師可申請要所有認證類別,但內科系的醫師,只能申請光電治療和針劑注射,不能申請美容手術認證。

台灣微整形美容醫學會理事長張朝凱本身是眼科醫師,他說,目前從事醫美的醫師,整形外科和皮膚科醫師人數只有四成不到,大多數是其他科別的醫師。

認獨厚整形外科和皮膚科

以該學會為例,會員以婦產科醫師最多,其次為耳鼻喉科、家醫科。張朝凱認為,衛生署的規定獨厚整形外科和皮膚科。

從事醫美七年的美容醫學會理事陳世棟接受過兩年外科訓練,專做雷射溶脂,但由於是內科醫師出身,無法申請美容手術認證。

陳世棟表示,所有專科醫師訓練都是以疾病為主,就算是整外或皮膚科醫師,也沒有受過醫學美容訓練。

出身婦產科醫師的吳文藝有九年的植髮經驗,自費出國進修,考取美國植髮專科證照。吳文藝認為,如果衛生署要舉行資格考試,醫師都很願意配合,但設定科別基本門檻,是「外行指導內行」,對於臨床經驗豐富的醫師不公平。

衛署︰一年後可逐步修正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許銘能表示,無法為了少部分的人將標準制訂得太寬,以免不適任者也輕易取得認證。許銘能解釋,就是因為現在醫美科別分佈太廣,社會有疑慮,才需要認證,他強調,認證相關基準最快一年後可以逐步修正。

2013年1月7日 星期一

學生打工族 可望免徵補充保費

〔記者蘇芳禾、邱宜君/台北報導〕立法院國民黨團昨天召開幹部會議,多位黨團幹部主張取消打工收入的補充保費,社福衛環委員會召委江惠貞會後並指出,未來可望研擬讓打工收入超過基本工資的學生,免徵補充保費。

102年1-10月補充保費收繳狀況


朝野黨團昨天下午協商總預算案,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鴻池晚間受訪時表示,朝野協商達成初步共識,將檢討學生打工族、弱勢族群的補充保費。根據統計,去年補充保費原估計只能收到二○六億元,但截至十月底止,就已收到三一四億元。

弱勢族群也將納入檢討

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司長曲同光表示,目前已有一些辦法來改善補充保費的問題,也已有具體改善方向。例如弱勢者收入達基本工資門檻才予以扣費,並已著手研議提高學生打工族的扣費下限;今年也編列預算,專門補助民間社福團體需負擔的補充保費。
防拆單逃費 擬採年度結算

此外,由於補充保費為「就源扣繳」的概念,難防有心人以拆單、分次入帳等方式規避繳費,目前正研議要以「年度結算」的方式來防弊。

國民黨團書記長林德福表示,打工族已經賺得不多,再收補充保費不符合公平正義,下會期會請行政部門提案修法。國民黨團社福衛環委員會委員長蘇清泉也表示,若取消打工族補充保費僅損失二億元左右,不影響健保整體營收狀況。

國民黨社福衛環委員會召委江惠貞表示,補充保費本就有很多爭議,可檢討有無修正必要,未來可望研擬讓打工收入超過基本工資的學生,也免徵補充保費。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直言,補充保費的不公源於國民黨團在二代健保修法時提的「爛版本」,民進黨團應跳脫補充保費的規則,重提當初堅持的家戶總所得。

滕西華指出,有錢人未必要繳補充保費,但現在失業者和沒有固定收入的眷屬,任何一點超過五千元的兼職打工收入,都會被扣補充保費。還有,來自租金收入的補充保費,只收得到租給企業公司的房東保費,卻收不到租給自然人的包租公任何保費;退休人員的優渥月退俸,不用扣補充保費,相對於一次領退休金存在銀行、就要被扣利息保費的小老百姓,非常不公平。

督保盟呼籲重提家戶總所得

滕西華表示,估計去年健保安全準備金節餘可達七百六十億元,是近十年財務狀況最好的一次,政府應該趁現在好好改革,回到二代健保原本規劃依「家戶總所得」計算保費。

民進黨團書記長吳秉叡表示,補充保費的樓子是執政黨捅出來的,國民黨現在又說要檢討,想要將功勞攬在自己身上,實在不可取,民進黨會堅持家戶總所得制。

安胎自費藥超貴 孕婦身心經濟壓力大

記者邱宜君/台北報導
44歲意外懷第3胎的知名電視主播李晶玉,昨現身說法,訴說懷孕第26週經歷兩次大出血,安胎50天才順利剖腹產下女兒的煎熬歷程。為了控制子宮收縮,夫婦倆每天要花1萬7600元自費藥物,用藥40天總共70萬4千元,「每天簽自費同意書簽到心悸」丈夫、台大教授彭文正說。

除忍受高開銷 還要擔心寶寶健康

身為早產兒基金會的董事,李晶玉深知高齡產婦的風險,懷孕3個月就留職停薪在家休息,卻還是「驚喜」連連,在頒獎典禮大出血而住院,出院才10天又2度出血。李晶玉住院安胎直到生產,每天除了忍受行動不便、藥物的副作用之苦,還有生產不確定性的壓力,直到確定寶寶平安出生而鬆一口氣。李晶玉感慨,高齡或人工生殖的產婦越來越多,卻不是人人都能請假安胎、花錢使用自費藥物,如再加上寶寶早產或不健康,媽媽不得憂鬱症也難。

不只住院費 自費藥價1天1.76萬

台大醫院產科主任李建南表示,胎兒死亡率在懷孕23週到26週下降最快,要好好保護胎兒。馬偕醫院婦產部主治醫師黃閔照指出,台灣的早產兒發生率大約是12到13%,如果產婦發現有異常出血、半小時內宮縮超過3次,就要趕快就醫安胎,以免寶寶提早報到。

黃閔照表示,安胎住院的病房費每天1800元,有健保給付且並無天數限制,但如果健保給付的幾種子宮收縮拮抗劑沒有達到理想效果,或是出現嚴重心悸、肺積水等副作用,就要考慮搭配新型自費藥物,待穩定後再減藥。不過新藥每劑4400元,每天打4劑就要1萬7600元,不是一般人能負擔,但由於市價與健保開的價碼差了10倍以上,所以沒納入給付。

黃閔照也說,有些寶寶一出生就可能有緊急救護需要,婦產科會商請兒科醫師幫忙待命,但這部份沒健保給付,純粹是醫師間「義氣相挺」。如果計算這些待命人力的成本,自然產的成本極可能比剖腹產還高。

醫師籲健保別忽視婦兒照護問題

黃閔照表示,婦產科醫學會希望能提高剖腹產給付、明確計算人力待命成本,並保障醫師每次接生,能確實獲得接生費給付的6成。台大醫院婦產部退休教授謝豐舟則說,醫療服務需要社會資源,一些昂貴而必要的新科技,有能力者應該自付,沒有付費能力者,希望政府能照顧。

醫糾法案闖關在即 民團呼籲暫緩審議

〔記者邱宜君/台北報導〕行政院版「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目前已經進入立法院進行逐條審查,上週才開第一次公聽會,會中各界並無共識,但立院本週卻開始加速審議,引發民間團體不滿。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台灣勞工陣線協會、台灣女人連線、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中華民國殘障聯盟,八大團體連署要求立法院暫緩審議,和信醫院黃達夫院長、妻子因麻醉疏失成植物人的台大獸醫系賴秀穗教授、彰化基督教醫院婦產科葉光芃醫師,也都連署聲援。他們要求立法院先取得社會最大共識,再行審議。

「醫糾法的重要性,絕不亞於健保法。」和信醫院院長黃達夫強調,醫療行為不可能絕無疏失,但唯有公正鑑定和不責難的機制,才能夠真正讓醫病跨越鴻溝、互相了解,進而不走向訴訟。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董事長劉梅君表示,目前的草案內容對醫病雙方都沒有好處,如果倉促通過,將會是一場災難。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民間團體與醫界的心情相同,都是希望挽救醫療崩壞、改善醫病關係,但行政院版草案直到上月中才出爐,就要在下周用兩天時間案審議通過,太過匆促而且缺乏社會共識。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也說,上個禮拜才開第一次公聽會,各界還有很多歧見,如果不能針對法案中的幾個關鍵議題,分別召開公聽會討論,恐怕會重蹈二代健保法的覆轍,造成社會反彈。

臺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蔡季勳批評,只剩下一個禮拜的會期,立法院和行政院卻急著「搶業績」這套法案,無視法案缺乏鑑定和除錯機制的爭議,以及立法過程中公民參議的不足。

中央研究院法研所副研究員邱文聰表示,面對醫糾,法律上應包括三大部份:究責、損害填補、預防。但醫糾法草案卻迴避鑑定,將無助於究責和預防。邱文聰表示,醫療疏失有一部分類似於難以避免的天災,但還有很大一部分是可以修正的系統性錯誤或人為疏失,一定要釐清事實,才能除錯。中研院法研所吳全峰助研究員也說,草案中關於除錯只有三條,不但並非強制,還僅限於重大的系統性錯誤,對於預防出錯,只算是空談。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許銘能表示,要制訂一套讓所有人滿意的法案是很難的,但針對草案內容,衛生署已找民間團體討論了半年以上,上次的公聽會也已經充分了解各界意見,主要爭議點在於調解前是否要先鑑定,以及補償機制。許銘能說,目前已經有十一個法案版本在立法院進行逐條審查,衛生署希望能在審查過程中逐條討論出最符合各界期待的內容,也希望法案這會期能夠通過。

2013年1月4日 星期五

醫糾法修正 朝野急就章/民團質疑偏袒醫界 病患乏保障

〔自由時報記者施曉光、邱宜君/綜合報導〕朝野立委急於通過「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和「醫療法修正草案」,看在保護病患權益的民間團體眼中,行政院版本明顯偏袒醫界,保障病患權益的配套不足。

「台灣醫療糾紛關懷協會」理事長李福民出席指出,其實很多個案的受害病人,只求一個真相,反而是醫生、醫院逼病人及家屬開出賠償金額,在沒有真相的前提下,要求民眾接受補償,並限制不能提起訴訟,完全是誣衊病患,且補償由全民買單,醫生卻不用負責。

李福民並質疑,行政院版草案規定醫生負刑事責任限定「偏離醫療常規」,但衛生署沒有先建立何謂「醫療常規」,一旦完成立法,將成為醫生卸責的巧門。

前民進黨立委、「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質疑,行政院對醫療事故補償沒有先開公聽會,顯見此法案只是為了減少醫生被告,而非減少糾紛,社會無法接受。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副執行長陳芙媺要求,應明文賦予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取得病歷進行行政調查,且進入調解前,簡易鑑定應強制入法。

台大法律系副教授林鈺雄日前投書本報指出,德國各邦鑑調會的效率與成就,首要歸功其「不鑑定就沒真相、沒真相就不調解」的精神,並批評我國醫糾法草案徹底背離「鑑定先行」這個關鍵前提。

陽明大學醫務管理研究所副教授楊秀儀強調,衛生署應將修法重點,明確擺在建立具公信力的鑑定機構和制度,直接明訂「調解啟動鑑定」。

醫事處長許銘能表示,醫糾處理法草案第九條有明訂,調解過程中需要有包括評析責任歸屬的工作,未來將納入地方衛生局調解會的標準作業流程。由於「鑑定」屬於醫糾訴訟在法庭上做為證據的用語,為了和調解有所區別,故不用「鑑定」一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