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5日 星期三

老有所終─搬遷對老人健康之影響

台大物理治療系五年級  邱宜
指導老師  胡名霞教授

前言

想像一下,自己的老年生活會在哪裡度過?身為物理治療師的您看了這麼多不同命運的老人,心情也許有點複雜。到那時候不論是身手靈活還是有氣無力,都可能在家裡、機構、或醫院待上長短不一的時間,只是不知道這中間哪天或者病重送醫,或者病癒出院,或者因應家人狀況,或者機構關門大吉很有可能不得不熟練收拾細軟,開始吉普賽人般的老年。

浮現這樣的想像並不意外,因為隨著老人社會福利政策的演進,長期照護服務的提供者越來越多,我們很容易可以觀察到,個案的流動越來越頻繁了。當我們思考個案的治療目標時總是要問,他從哪裡來?將往哪裡去?面對這個現況,我們更是必須了解搬遷(或譯重置,relocation)對老人可能造成的影響。

搬遷(relocation)的定義為,因著種種原因而從一個環境移到另一個環境;依地點可分為機構間(interinstitutional)、機構內(intrainstitutional)、居地(residential)、居地或機構(residential or institutional)四類,各可依意願再分為自願(voluntary)和非自願(involuntary)兩種,非自願的搬遷又可稱為迫遷。以下內容針對機構間、非自願性搬遷對老年人的影響,整理過去研究,並舉出一些實例。

搬遷影響死亡率及心理或社會層面的改變

1970年代以來,許多研究者相信老年人面對搬遷的適應力是比較受限的,也提出一些研究探討搬遷對老人可能的負面影響,其中探討死亡率的研究最多。2001Castle所做的文獻回顧收集了1970年到199978篇探討「搬遷對老人的影響」的研究,分別對死亡率、罹病率、心理或社會層面的改變進行整理。藉由這篇研究整理的列表,我們以非自願性機構內搬遷為主。

A. 死亡率

24篇研究綜合看不出一致的結論,搬遷後死亡率從043%都有,大多數研究不是死亡率不變就是上升,只有一篇研究有死亡率下降的結果(Ogren and Linn, 1971),另一篇研究(Morris, 1975)認為也許最需要照護的老年人才能從非自願性機構內搬遷獲益。這些研究所觀察的搬遷後期間長短不一(3個月到16個月),實驗設計不同,樣本數有多有少,因此究竟搬遷會不會增加死亡率仍然有爭議性。將死亡率有上升的研究表列如下:

表一、老年人「機構間非自願性搬遷」導致死亡率增加之研究整理
  研究者
研究組死亡率(搬遷者)
對照組死亡率(未搬遷者)
樣本數
Csank and Zweig(1980)
一年內48.6%
一年內16.7%
72
Bourestom   and Tars(1974)
六個月內43%
六個月內21%
98
Markus et al.(1971)
六個月內18.2%
六個月內15.6%
六個月內11.6%
六個月內12.8%
六個月內12.8%
六個月內7.1%
373
Killian(1970)
四個月內13.85%
四個月內1.54%
65
Killian(1970)
四個月內6.33&
四個月內1.27%
79











B. 罹病率

14篇研究大部分顯示整體健康狀況不是提升就是不變,只有一篇(Rogers et al., 1990)提到3~4個月內的日常功能活動(ADL)下降。和死亡率研究一樣,這些研究也有各種設計上的歧異,有些樣本數很少。

C. 心理或社會層面的改變

10篇研究中有的指出心理或社會層面有些微變化,其他則持平不變,這些變化包括情緒問題和心智問題變多(Silverston and Kirschner, 1974),生活滿意度下降(Smith and Brand, 1975; Pino et al., 1978),憂鬱症狀增加(Borup et al., 1980)。有趣的是其中有篇研究(Borup, 1982)是將老人分為中等程度搬遷(保留原機構工作人員)和大幅度搬遷(不同的工作人員)兩組,比較各組搬遷前後六個月的狀況,發現中等程度搬遷組在個人衛生、配合度、現實感、社會適應以及積極態度,這幾個面向在搬遷後有進步,而在憂慮、暴力行為則有減少,反觀大幅度搬遷組則大多持平,沒有這些正向的改變。可見對於老人而言,如果能有熟悉的照顧者對於新環境的適應很有幫助。

影響這些研究結論不一的原因,除了實驗程序和分析方法的差異,老年族群的變異性很大之外,加上內在影響身心狀態的各種因素必然會交互作用,而且不一定是線性的變化,以及外在環境、社經地位因素,要有定論的確相當困難。此外,這些研究大多集中在70年代,80年代以後的研究較少,無法直接反映當代福利政策的影響。也許擴增搜尋字串可以得到更完整的結果。如Relocation stress syndrome90年代以後描述搬遷後狀態的新說法,至今也累積了不少研究成果。其定義為因為轉換環境而對身體或/和心理狀況造成攪擾的結果;症狀包括增加混亂、憂鬱、焦慮、恐懼、寂寞感、跌倒機率、死亡率、罹病率,並降低免疫力、心理社會功能等。

搬遷顯著提高跌倒危險

儘管過去研究難以歸納,一篇最新研究(Capezuti, 2006)針對老人機構內非自願性搬遷跌倒的情形,得到一個顯著的結果。起因於美國賓州一間大型護理之家因虧損倒閉,在20022003年內間,將392位老年住民分配到69個長照機構。後來只有57個機構同意此項研究,雖然這些機構中的老人中有58%基於不願回顧此次負面經驗而拒絕參與,最後仍然有120名參與此研究。

研究者追蹤他們搬遷後3個月的身體及心理健康狀況,包括日常功能(5 ADL items)、活動度(mobility)、認知功能、行為、憂鬱症狀、大小便功能、褥瘡、疼痛、藥物使用、住院、跌倒,以及住民與家屬對於搬遷事件的認知。結果發現由於原機構已經處於接近倒閉的狀態,住民對原機構本來就累積許多不滿,因此搬遷後有些功能有所提升,大部分沒有變化,對搬遷的認知也普遍偏向正面;負面影響包括懼怕再發生、失落感,感覺被騙,未獲得足夠資訊與準備時間,以及跌倒比例在搬遷後明顯的增加。

表二、搬遷前後跌倒情形、搬遷後跌倒者的分類、搬遷前住民行走特質
跌倒時間
所佔比例
搬遷前期間跌倒
51.20%
搬遷後期間跌倒
76.90%

搬遷後跌倒者的分類
佔有跌倒史的76.3%
佔無跌倒史的77.4%

搬遷前住民特質
搬遷後跌倒機率提升倍數
行走時需監督者
3.78(95%CI,1.57-9.06)
行走時需比監督更多協助者
2.65(95%CI,1.09-6.44)

雖然三個月之內沒有觀察到身心狀態的具體變化,但是搬遷後居住環境、醫療人員、醫療設施、作息等的劇烈變化,確實增加了老年住民跌倒的危險,跌倒事件又是再跌倒的危險因子,且跌倒本身對老年人健康所造成的影響甚鉅,雖然三個月內身心狀況大致持平,但是跌倒所造成的後續效應是不言而喻。因此作者認為尤其是搬遷前未曾有跌倒經驗的老年住民,應該特別在他轉換環境初期的特別加強預防跌倒的工作。也許未來研究可以援引和跌倒有關、相對較完整的研究成果,間接的探討搬遷對於老年住民健康的影響。綜合本篇研究的結果以及我們對於跌倒事件的了解,機構間非自願搬遷對於老年住民健康的負面影響可能被低估。

此外,研究將曾住在這些住民特質和美國整體護理之家的平均資料比較,發現除了以女性為主這項資料相似,其他特質都有差異。這些住過已倒閉機構的老人是更加貧窮的(97.6%依賴Medicaid醫療補助計畫給付),大部分為非裔美國人(全國統計資料則大部分是白人),曾經歷一次以上機構間搬遷的比例更高達40.5%(全國資料只有12.2%)。這似乎透露出隱藏在非自願搬遷的結果之下,有更龐大的問題。

成功的迫遷!?

研究使用的中性詞彙是「非自願」,現實中人的感受是「強迫」,前者相當曖昧不清,然而這兩者到底有何分別?又是對誰分別?在沒有選擇餘地的情況下,該如何盡量減少可能的負面影響?

70年代至今許多學者提出了他們的見解,針對搬遷前中後分別提出建議,其中最根本的共通點就是認為搬遷前的準備計畫(preparatory programs)是非常重要的。一般認為搬遷前準備應儘早開始,應用原則包括詳盡的介紹、參觀、住民自己安排私人財物、個別諮商、參與新室友以及住房的選擇等;搬遷的速度應考慮到住民的身體及交通狀況,並保持住民的發聲空間;搬遷後則應完善的評估住民狀況,辨認出負面的徵候並積極協助。

以上建議除長照機構可參考,亦可供我們做切身的應用,如輪流在宅照顧家中老人,或是安排進入長期照顧體系的過程在流程上做更細緻的思考。

現存的迫遷事實

研究已經告訴我們一個比較圓滿的搬遷應該要怎麼做,但是就像上述研究所透露出的複雜現實,實際操作上很容易有瑕疵。例如受到醫療保險制度的壓力,倉卒的出院準備計畫往往將病人安置到最快可收容、病人付的起的機構,而非最適合的機構;造成機構本身搬遷、合併和關閉的種種因素也間接的迫使大量老年人多次搬遷;福利政策中認證標準、預算的改變,影響機構的資源分配和運作方式;其他政策也影響著照顧機構的生存,如都市規劃的土地徵收、重劃等問題。

根據親身接觸的經驗,我想提出北縣新莊市樂生療養院的例子,更寫實的來說明現存的迫遷事實。這些痲瘋病患者們從年輕到現在住了幾十年,經過艱辛而孤獨的生命歷程,已經垂垂老矣,以院作家。但因捷運工程施作波及原本院民居住的院舍,於民國九十一年至九十二年間,樂生院民經歷了一百號、五雲舍、及台南舍等數波的院舍拆遷,在無完善準備下院民遭受驅趕,被迫遷的院民只得自己找空房舍或是搬進組合屋。

在這幾波拆遷中,很多院民都被迫搬遷好幾次,住了五十四年的湯伯伯搬了三次,張伯伯搬了四次,住了四十五年的周阿姨搬兩次。第一批迫遷時要院民一天內搬完,院民李伯柏和張伯伯在倉卒的搬家過程中跌倒。這數次的搬遷,不僅使院民遭受財物損失,許多原本與院民同住的家屬,因為搬遷後空間變得狹小而被迫搬離。

對於院民的健康狀況,更是有顯著的負面影響:八十幾歲的羅伯伯搬出一百號後跌倒過世,張伯伯每次搬完腳都受傷,到了第四次搬完家只好截肢。九十多歲失明的謝伯伯,以收音機作為生活寄託,搬遷前由室友和鄰居照顧,可以自己如廁。搬遷過程他的收音機被打包在箱底沒人發現,失去寄託後,謝伯伯精神開始恍惚,院內指導員無法與他溝通,一直無法改善,直到舊院區的好友探訪,才解決問題,並且,不熟悉的環境使他發生過幾次跌倒、熱水燙傷的事件;原來自行如廁的他,在環境變更後,已無法自行如廁,靠包尿布生活。

從上述真實的例子,我們可以更明確的知道,當身體有病痛的老人被迫搬離熟悉的環境時,對健康的影響是非常立即而顯著的。關於樂生療養院的議題很難在這個篇幅之內說清楚,樂生院內已發生的迫遷事件,社會許多青年人組成成青年樂生聯盟表達關心,並致力於防止迫遷再度發生。相關訊息可見www.wretch.cc/blog/happylosheng (快樂樂生青年樂生聯盟行動網頁

解決之道:在地老化

台灣目前處於由機構照護系統走向「在地老化」的轉型期,概念源於1960年代北歐國家對老人生活品質的醒思,認為老化是人生常態,因此老化的過程應該很自然的在老人原來的生長環境中發生,並且主張能掌控自己生活,有尊嚴的過著有隱私的生活,或者能持續過著已經習慣的生活,是最基本的生活品質。更確切的說,每個老人都應有安全的居住環境、獨立自主的生活、參與社會生活活動、並且不必用遷移來換取所需的服務。

隨著老人經濟教育水準的提昇、專業人員照護理念的轉變、減少長期照護費用壓力的需要、以及新型科技設備設施的研發,台灣的環境逐漸具備實踐在地老化的有利條件。行政院1220通過「大溫暖」社會福利套案「第一階段3年衝刺計畫」,預計在3年(200720082009)內投入1914億元,含四大規畫策略,針對縮小城鄉、貧富差距,強化老人安養,因應少子女化,促進國民健康,執行包括12項重點計畫,將目前相關部會在進行的工作拼貼出一片合諧的願景。四大策略當中「強化老人安養(461.69億元)包括「建構長期照顧體系10年計畫」,尚未有具體明確的實踐內容出爐,所期待的12項落實目標如下:

表三、大溫暖計畫12項落實目標
十二項落實目標
1.  失業率維持在4.0%以下
2.  婦女勞動參與率提高到50%以上
3.  所得五分位差倍數縮小至6倍以下
4.  社會福利支出回應社會變遷的趨勢
5.  減緩生育率的下降速度
6.  減緩人口老化的速度
7.  普及健全的失能者照顧體系
8.  降低家庭生育、養育、教育子女的負擔
9.  豐富多元文化社會、包容人類多樣價值
10. 提升若是國民人力資本、降低社會排除風險
11. 促進國民健康
12. 健全全民健康保險財務

  
雖然台灣目前機構照護漸趨成熟,上述計畫除了積極讓機構長照系統更加完善之外,也應該朝向社區化、居家化的方向繼續努力,其中居家物理治療應是很重要的一環,我們有責任投入力量,持續關心、監督,期盼這不只是又一個漂亮的政治口號和美麗願景的描述。


參考資料

Capezuti E, Boltz M, Renz S, Hoffman D, Norman RG., Nursing home involuntary relocation: clinical outcomes and perceptions of residents and families. J Am Med Dir Assoc. 2006;7:486-92

Castle NG. Relocation of the elderly. Med Care Res Rev.2001;58:291-333.

吳淑瓊、莊坤洋。在地老化:台灣二十一世紀長期照護的政策方向。台灣衛誌 200120192-200

江清馦。大溫暖計畫的評析。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國政分析:社會()095-01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