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日 星期三

調高醫師診察費,能解決內外婦兒科醫師「四大皆空」的問題嗎?

研發組研究員   邱宜君
最近媒體與醫界以「四大皆空」來形容健保制度不合理,導致內、外、婦、兒四大科醫師人力流失的處境,但衛生署卻說人力並未不足;各說各話的情形,卻讓人一頭霧水。

健保費協會協商明(100)年總額時,也決定「加碼」調整醫師費以改善這問題,但是要調哪幾科就吵翻天。這期我們就帶大家來分析看看---內、外、婦、兒「四大皆空」的真相?

醫界說法:四大科人力嚴重萎縮!

醫院為這四科開出來的醫師名額很多,但是來應徵的醫師卻不足,一定是少子化,外加高風險、醫師勞力密集等因素,導致四科變冷門,再這樣下去,民眾以後恐怕得到國外開刀。
也有人提出以調高這四科診療費作為解決辦法(資料來源:100 年度總額協商暨 163 次委員會議紀錄),引發其他科別的不滿。

衛生署說法:四大科人力並未不足!

衛生署也發出新聞稿指出,由醫院 26 類專科醫師的人數資料顯示 ,從民國 93 98 年,內外婦兒的醫院專科醫師人數都向上成長,內科成長 26%,外科成長 23%,婦科和兒科也各成長 2% 9%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簡要分析:民國98年醫療機構現況及醫院醫療服務量統計分析」)

單看民國 98 年醫院專科醫師的分佈狀況也可發現,內科占 26.6% 最多,其次為外科占 9.9%,小兒科占 6.2%;婦產科占 5.6%,其餘各專科醫師所占比率都在 5% 以下。

內、外、婦、兒四科在醫院備感壓力是真的,衛生署的數據也是真的,到底真相是什麼?這個複雜的議題,至少牽涉到兩個層次:政府和醫院資源分配的合理性,以及醫事人員勞動條件的合理性。還需要更多的資訊,回歸到制度面,也才能發想根本的解決之道。

都是「健保給付不足」惹的禍?

健保費協會協商總額時,也考慮四大皆空的科別為醫療主體,但現已少有醫學生會選擇這些專科,健保支付偏低是原因之一,計畫「加碼」調整醫師費以改善這問題。
付費者代表堅持「錢要用在刀口上」,少子化趨勢讓小兒科、婦產科愈來愈艱困,外科因醫療科技進步,侵入性手術愈來愈少,等到真要動手術,可能會找不到醫生,所以應該只調整兒科、婦產科與外科醫師診察的支付標準。

但醫界代表認為只調三科對其他科別衝擊太大,回去很難交代,故主張全面調高醫師診察費,醫界內部再自行調整即可;但付費者代表卻認為全面調高會導致所有醫師「衝量」,最後只同意有限度調整。

錢用在刀口 VS. 雨露均霑

但這樣真能解決問題嗎?在健保財務吃緊、缺乏透明客觀資訊合理分析的困境下,各科爭吵給付不足而爭取調整費用,恐怕只是「挖東牆、補西牆」,難讓醫界興利與健保永續經營。二代健保儘早通過,打通健保財務與資訊透明兩大任督二脈,或許才能解決問題。

財報公開才是調整給付的基礎

政府有責任將全民的資源作合理的分配,但是在沒有透明的財報可以檢視的情況下,喊價式的要求,是無法令人心服口服的。唯有公開的財報,才能真正看出健保虧待醫院什麼,進而依據不同醫療服務的成本,去做合理的分配。

同樣的,醫院獲得了無論是來自政府或民眾的經費之後,是不是用刀口上,是不是對不賺錢的科別大小眼,是不是真正執行了專案…這些都是品質指標看不出來的,也唯有公開財報,在才能夠讓經費被使用的情形,接受公評。

勞動條件差?支持醫師納入勞基法才真正有保障

所有醫療保健服務業都已在民國 87 年納入了勞基法,醫師卻被獨漏在外,失去了基本工資、合理工時、假休的保障,導致醫師就算極度疲累卻必須硬撐工作,再這樣的情況下,內、外、婦、兒四科醫師當然更加叫苦連天。

醫院經營者應支持醫師和其他所有的醫療人員一樣,納入勞基法,並且依法規劃人力調度,讓每一位醫事人員都有足夠的休息和合理的報酬。醫事人員的勞動有了保障,才能期待高風險的科別也可以重拾專業尊嚴、提高醫療品質,促進醫病互信關係。



2010年11月5日 星期五

醫療關乎人民健康生存權益 不應有差別待遇

財團法人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董事長  張苙雲
研究員  邱宜君

近日衛生署公告禁收指定醫師費等多項巧立名目費用,引發部分醫界人士的強力反對,但醫改會認為,衛生署管理紅包亂象並非極權濫權,只是稍稍從長期失能/失職狀態中清醒起來,捍衛台灣民眾醫療平等的權益罷了。

健保是全民納保,無階級之分,對所有的病人本應一視同仁。但是醫療現況中仍舊存在著許多歧視的現象:同樣看健保門診,卻因多繳數千至上萬元就能比起一般健保民眾,享有免排隊、高隱私、完整醫療諮詢的VIP待遇、可以提前看診、指定門診醫師、指定手術醫師、指定開刀時間;更遑論就醫時醫師明示暗示索取額外紅包、或是指定家屬鉅額捐款至特定機構等趁火打劫行為,民眾往往迫於無奈只能概括承受。

醫改會呼籲,衛生署應有系統地檢視醫療系統中所有的歧視。因為台灣還是有許多仁心仁術的好醫師,不會考慮病人有錢與否,一視同仁評估醫療需求的緊急程度,做出專業的醫療安排,更不會考慮權貴病人的方便與否,而排擠其他人的等候時間。

為「良醫」而不是「名醫」建構具正義及品質的醫療環境,杜絕紅包文化及任何扭曲醫療為商品的病態現象,不但是衛生署課不容緩、需要積極面對的課題,醫界更要自律自省,揪出害群之馬、譴責不義之事,以捍衛自身榮譽。

(本文經節錄,以『管理紅包亂象怎是濫權  衛署終於清醒!』為題,刊登於 99.11.05 聯合報民意論壇)



2010年10月1日 星期五

醫療收費新規上路,紅綠燈不再胡亂閃


研發組研究員  邱宜君

根據健保局的最新調查結果,超過四成六的民眾就醫時,除了掛號費和部分負擔,還得要額外付費。健保局每年接獲的申訴中,也有將近四成和額外收費有關。醫院向民眾大收其錢,到底合不合理,有沒有依據?

醫改會向衛生主管機關和醫院調查的結果顯示,衛生署與衛生局長年忽視醫療收費標準修訂與落實,就是導致醫院收費大亂的主因。

收費亂象包括早已禁收的費用還照收不誤(轉床費、磨粉費、提前看診費)、沒有標準可依循的費用被漫天喊價(光碟病歷複製費)、還有更多層出不窮的自創收費項目(病歷調閱費、指定醫師費、住院取消手續費、排程費、加號費…),等著搶攻民眾的荷包。

醫改會特別在 99 9 29 日召開記者會(點看新聞稿),呼籲衛生署與各縣市應儘速重新檢討收費標準,並嚴格查核違規收費情事。 衛生署對於醫改會訴求已明確回應,包括正式於該署網站公告最新的管理原則,通令醫療機構不得擅立名目收取醫療費用,並研訂「病歷複製光碟費用」參考範圍,違者重罰。

醫改會特別整理新規定重點如下,提醒大家睜大眼睛自保:

一、九種爭議收費禁止收:
轉床費、磨粉費、住院取消手續費、加長診療費、提前看診費、檢查排程費、預約費、指定醫師費、掛號加號費等,均屬擅立名目,醫療機構不得收取。

二、光碟病歷收費訂上限:
單筆檢查之複製光碟片,收費上限 200 元;多筆檢查複製光碟片,以每張 700MB容量之光碟片計算,一張收費上限 500 元,超過一張,每張加收費用上限為 20%。(各縣市可根據當地消費水準與特性調整,但不能高於此收費原則。)

三、違規醫療院所將重罰:
若醫療機構巧立名目或超收費用,除將依違反醫療法最高可處 25 萬罰鍰,同時民眾也可要求醫院退還超收費用,如遭醫院拒絕,將對違規醫院再處以罰鍰,歡迎民眾向衛生單位檢舉。

四、縣市收費標準貼上網:
各縣市醫療費用收費標準應公告於衛生局網頁,供民眾查詢,並督導查核各醫療機構。
醫改會對於衛生機關快速回應表示肯定,但仍要強烈呼籲衛生機關確實督導轄內醫療機構,必須依照收費標準來制定所有健保未涵蓋的費用。對於未列於該標準的收費,都應儘速檢討釐清或以巧立名目處分,以減少模糊收費空間與醫病爭議,才是根本解決之道。



延伸閱讀:

2010年6月1日 星期二

令人擔心的高剖腹產率?!


研發組研究員:邱宜君

自健保開辦後,我國剖腹產率逐漸攀升且居高不下,引發各界對於醫療資源浪費、產婦健康權益受損等相關疑慮,近期監察院更進行積極的調查與關切。高剖腹產率現象作為一個實例,背後隱含了台灣醫療現況的諸多問題。醫改會整理國內外剖腹產相關實證數據、民眾的申訴反應如下,與各位民眾分享。

壹、數字會說話 從實證數據看台灣高剖腹產率的問題

一、相較於WHO各國,我國剖腹產率確實偏高!
根據WHO公佈2000年至2008年之各國剖腹產率,多數發展中國家高於已開發國家,歐洲和北美幾乎都低於30%。反觀我國,衛生署統計全國各級醫院(不含診所)1992年到2008年之剖腹產率,平均33%,的確偏高。

二、只靠健保給付調整,難有效改善我國整體剖腹產率偏高問題!
2005年健保局提高自然產給付之醫療給付,試圖抑制剖腹產率。但截至2009年,不論西醫醫院或診所,健保給付之剖腹產率依舊年年攀升,又以診所成長最多,已達37%

三、偏遠縣市剖腹產率逐年上升,值得主管機關與在地首長重視!
比較台灣各縣市醫院之剖腹產率,會發現許多偏遠地區,自健保開辦後持續地上昇,包括宜蘭、苗栗、南投、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澎湖,以及金馬地區,皆高於全國平均。

貳、數字背後的問題 醫改會接獲民眾申訴之發現

過去研究常將高剖腹產率歸因於產婦尋求吉時或怕痛,但是這種解釋只涵蓋了一部分的事實。中央與地方衛生主管機關、健保局與醫界專業團體,也必須釐清自身的責任。醫改會提出下列各點建言:

一、中央與地方衛生主管機關應主動調查部分縣市以及西醫診所剖腹產率居高不下的原因!
除了檢討醫療院所管理、衛教政策成效與支持系統資源投入實況,中央與健保局對各區域資源配置合理性,或政策管理工具是否因地制宜、合理調整,也需要審慎檢視。

二、規範並落實產婦衛教、產檢與生產之知情同意,比調整給付更重要!
(一)手術與麻醉同意書知情同意:中央規範不完整,地方管理不嚴格!
中央對於生產手術同意書的內容、程序,與麻醉風險告知等規範,多年來仍無具體改善措施。地方衛生局對於「不符合適應症且非知情同意」之剖婦產,未積極督導考核或以違反醫療法懲處。
(二)孕產婦衛教:健保只管生產與產檢技術費用,不管專業內涵?!
除了調整支付制度之外,衛生署和健保局應更明確規範醫療院所對產婦之醫療服務,必須包括正確充分的產檢和衛教,以及適切的生產方式,健保之給付始符合成本效益。

三、婦產科人力不足,推廣自然產難上加難!
2009年最新實證研究指出,人力足夠的連續照護能夠有效降低剖腹產率 (Continuous support for women during childbirth (Review).The Cochrane Library2009, Issue 3)。衛生署、醫策會、健保局應分從醫院評鑑基準、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健保支付標準合理規範婦產科所需之人力。
目前婦產科診所設置標準為每兩名醫師配一位護產人員,一位醫師每天可能有數十位病人,如此造成護產人員工作負擔過重、無力負擔自然產待產的照護,並增加剖腹產率以及術後照護的風險,應優先檢討改善。

四、品質資訊不公開,孕產婦難選擇,院所難標竿學習!
(一)健保局應公開具指標性、與民眾健康密切相關之醫療品質指標,並主動公佈個別醫院資料,使民眾有充分的資訊選擇合適的醫療院所。
(二)醫院評鑑的基本資料表包括每年接生人次、剖腹產人次、以及總剖腹產率的資訊;評鑑基準項目中亦要求檢討剖腹產率與不適當生產措施,並提供剖腹產率之統計分析圖表。衛生署應立即推動公開醫院評鑑資訊。
(三)婦產科診所也應列入評鑑範圍,否則無法管理其品質。

五、DRG 配套不完全、醫界未定訂臨床指引,剖腹產/自然產之產婦權益都可能受損!
(一)衛生署和健保局應明確規範剖腹產DRG之必要執行項目、出院條件、不適合出院條件,建立合理轉診程序,推廣民眾申訴方式,以保障產婦與胎兒的健康。
(二)英國檢討2001年剖腹產率21%,認定為過高,於是政府(衛生部和國民保健服務NHS管理當局)與醫界就合力制定一個降低剖腹產的臨床指引(NICE on CS full guideline)。我國剖腹產率已高達33%,衛生署、健保局、國健局與醫界團體應效法英國政府,提出具體積極作為!


2010年1月23日 星期六

混濁

混濁的水在旋轉,文字已經好久沒有沉澱下來。

曾經以為歲月像河道。由清澈的源頭而下,在山林裡越下越急,越下越濁,石頭與泥沙一起滾動,進入平地之後慢下來,河看見大石子穿過自己的身體,無息地停留在後方;進入海洋以前,連泥沙都停了下來,河平靜地成為巨大的一部份,被帶著深度的清澈所包圍。

然而歲月卻不是這樣線性的概念,它在前進過程中畫著繁複的圈,微觀混沌,巨觀秩序。沙灘上擱淺的螺殼藉此模仿著海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