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3日 星期五

不管有無醫療行為// 民俗調理 衛署全都納管

〔記者楊久瑩、邱宜君、魏怡嘉、林相美/綜合報導〕民俗調理糾紛不管是否涉及醫療行為,今後都將由衛生署納管,即使業者以「未宣稱療效」規避責任,消費者仍可直接向地方衛生機關申訴。

調理起糾紛 可直接申訴

推拿、指壓、按摩、拔罐…各類民俗調理的爭議事件時有所聞,但因主管機關不明,消費者往往求助無門、身心俱疲。據行政院消保處初步統計,去年至今,民俗調理糾紛已逾一百一十件。

行政院日前正式指定衛生署為民俗調理業主管機關,消保處長劉清芳昨指出,過去衛生署對於民俗調理行為的管理,多半以違反醫療法及醫師法等行為為主,對於未宣稱療效的業者,根本無法可管;或僅能依消保法、民法來處理消費爭議。未來則由各地方衛生局受理醫療調處。

調理行為 不能宣稱療效

衛生署接管後,除要求民俗調理業者在廣告上不得稱民俗「療」法,調理行為也不能宣稱「療效」;就連「推拿」等字眼,也將改以「傳統整復醫療」取代;衛生署與勞委會也將針對民俗調理重新規劃證照。

衛生署認定的民俗調理行為包含:傳統整復推拿、按摩、指壓、刮痧、腳底按摩、拔罐、民間習用的外敷膏藥、草藥或藥洗。至於民眾到宮廟求香灰、喝符水或收驚,衛生署醫事處簡任視察周道君說,這些通常都視為民俗或宗教行為;但如果香灰加了西藥,或收驚宣稱能治病,衛生機關就會介入管理。

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主委黃林煌昨表示,如果衛生福利部整合順利,明年一月一日將成立中醫藥司及傳統調理科,包括明眼、盲眼人按摩,還有拔罐、刀療等各類民俗調理,都會做正面表列,並辦理學科與術科考試,建立認證與登記制度,不再是業者「自己說了算」。但初步規劃並非強制,而是鼓勵從業員取得認證,供民眾消費時參考。

推證照制度 供民眾選擇

黃林煌指出,民俗調理的最大兩宗就是推拿和按摩,還有拔罐、刮痧、氣功、刀療、拍打、拉筋,散見於坊間國術館、推拿館、養生館等,例如日前因服務考試院長關中而備受關注的朱老師,就屬於傳統整復推拿。

黃林煌進一步說明,未來的民俗調理,第一納管對象為推拿,第二則是按摩,再者是拔罐、刀療等其他部分,目前尚無明確的納管期程。

北市商業處表示,養生推拿、民俗調理等店家管理,原本中央為衛生署、地方為衛生局管理,今年六月二十八日經濟部發出公告,規定國術館、民俗調理、腳底按摩、整復推拿及整復所獨資或合夥商號,必須申請商業設立登記。

未來民眾只要通過衛生署委辦的認證考試,即可憑證申請商業登記,例如推拿人員只要通過認證考試,就可以向經濟部申請成立傳統整復推拿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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