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7 14:36 聯合報 / 記者蕭羽耘、楊雅棠、謝承恩、邱宜君/台北即時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公布確診者解除隔離治療新條件,無症狀、輕症者同時符合,退燒至少1天且症狀緩解,距發病日已達10天者,(無症狀者,發病日以採檢日計算),無須採檢即可解隔離,並由衛生單位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進行7天居家隔離,自醫院或檢疫所離開,不得搭大眾運輸工具。
指揮中心表示,隔離治療個案,符合三種條件可解隔離,並由衛生單位開立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包含退燒至少1天且症狀緩解,距發病日已達10天者,(無症狀者,發病日以採檢日計算),一次呼吸道檢體,PCR陰性或Ct值≥30。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