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6日 星期一

連假人擠人就被強放無薪假?工會:勞動部說過應給工資

2020-04-06 11:27 聯合報 / 記者邱宜君、簡浩正、柯毓庭/台北即時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早宣布,連假期間去過人潮擁擠且接觸不特定人的地點者,即起要求自主健康管理14天,指揮官陳時中表示這包括「在家上班是最好的選擇。」他也提到,今下午指揮中心將重新檢視日前發布之企業防疫指引,提出異地上班和彈性上班的規劃。

工會提醒,勞動部日前已明示,勞工若經防疫單位要求,進行自主健康管理者,雇主希望勞工不要來上班,又沒辦法指派可以在家進行的工作項目,雇主仍應該要給薪。

陳時中表示,指揮中心已在進行彈性上班與異地上班的規劃,包括戴口罩、減少非必要外出、盡量不上班不上學,就醫要打1922,同時告知上呼吸道相關症狀或腹瀉、嗅味畫失調等任何不適症狀。

陳時中表示,針對上班族,應報告相關主管單位連假旅遊史,若曾去過擁擠地點,「盡量在家上班是最好的選擇」,如果真的需要去拿資料,拿電腦,大家要把安全距離拉開,並且做好戴口罩、勤洗手等個人防護措施。

至於學生也要向老師報告連假期間的旅遊史。指揮中心已發醫界通函提醒最新通報定義及擴大採檢條件,要求針對有旅遊史且無法排除可能性者,都要採檢。

陳時中表示,如果勞工因為符合上述自主健康管理的條件,經評估不適合上班,勞資雙方可以討論未來是否補班。原則上希望勞工之勞動條件不可以有任何的改變,尤其是因有症狀請病假者,雇主要給有薪病假。如果工作屬無法在家上班者,出勤上班時務必要遵守社交距離、做好個人防護措施。

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秘書長陳亮甫提醒,日前勞動部已透過新聞稿說明因應防疫措施,有關勞工請假及工資給付規定。針對勞工未感染新冠肺炎,因有接觸疑慮,經防疫單位要求自主健康管理者,在家休養隔離可請普通傷病假、事假或特別休假,或協議調整工作時間。

另外,勞動部新聞稿亦明示,如果是雇主對於勞工出勤有所疑慮,要求勞工不要出勤,雇主仍應照給工資。陳亮甫表示,也就是說,若是雇主希望勞工不要來上班,又沒辦法指派可以在家進行的工作項目,雇主仍應該要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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