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日 星期三

吃退燒藥登機不罰、不告知症狀才罰?其實不曾罰過

2020-04-01 21:31聯合報 記者邱宜君、楊雅棠、陳雨鑫/台北即時報導

境外移入確診個案與日俱增,部分個案入境前14天內有症狀,卻疑似沒在健康聲明中告知機場檢疫人員,回家後才在居家檢疫期間確診,已有至少19名確診個案屬於此情形,同住家人感染已至少三起,接機接待者疑遭感染的案例也鬧得沸沸揚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宣示此種情況要罰,到底有沒有罰過?指揮中心今終於回應,答案是沒開罰過。

指揮中心昨表示,截至3月30日,填寫不實裁罰計6件,金額39萬元。多位記者進一步詢問裁罰案件之案由,是否有與症狀聲明不實有關,指揮中心今進一步釐清,上述6件裁罰都是因個人聯絡資料填寫不實而裁罰。意即,沒有罰過在機場未如實告知入境前14天症狀者。

指揮官陳時中日前公開宣示,服退燒藥登機不罰,未如實回報症狀才要罰。不過陳時中今天說,如果有就醫,比較明確算刻意隱瞞。在機場可能症狀認知不清,居家檢疫也一樣攔截得出來。不過還是希望機場檢疫能盡量導引,將這樣的破洞減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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