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0 18:29聯合報 記者邱宜君、陳婕翎/台北即時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宣布,院內感染指標婦人(案34)之20多歲兒子確診,為我國第46名新冠肺炎確診案例。兒子曾二度赴醫院陪病,指揮中心在記者會時卻表示不算院內感染,應是家庭群聚,會後受訪才鬆口說,不能排除在院內受感染。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社區防疫組副組長莊人祥表示,案34(母)在2月14日因低血糖住院,七天後發病,2月28日確診。案46(兒子)在2月14日和24日到醫院探望。案34確診後,與案46同住的姊姊先確診(案41),案46二度採檢都陰性,直到3月6日發病,8日或9日才驗出陽性。
莊人祥表示,由於發病日距離最後一次探病,已經過了11天,若24日探病就被傳染,前兩次採檢應不會是陰性,目前研判是像母(案34)傳給女(案41),姊弟倆人在2月24日至28日之間同住期間,姊再傳給的弟(案46)。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專家諮詢小組召集人張上淳表示,案46一開始檢驗陰性,也許是因還在潛伏期,但照時間順序,會覺得在家裡感染比較可能高。
指揮中心3月6日記者會時提到,案34待的病室裡,在床欄杆、床墊、浴室,都驗到有病毒,而且案34的病毒量算高。今日記者會後,記者問到有關案46探病時從事之活動、接觸情況,莊人祥表示,案46去探病時大部分時間在補眠,有與母親共餐、與母親在床邊交談,也有協助案母如廁。
至於案46陪病時,是否接觸過三名確診病房護理人員,張上淳說,目前仍待釐清,不能完全排除院內感染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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