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8 22:29 聯合報 / 記者邱宜君/台北即時報導
這一年為了防疫,隱私已不再專屬於個人。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健保署向各主管機關搜集資訊,在健保雲端新增多項註記。六大類被視為「高風險職業及可能群聚」身份者包括醫事人員及醫院社工、長照機構、榮民之家、月子中心、精障者康復之家、安置教養機構的住民或工作人員、國籍航空機組員,至今健保卡一插,電腦就自動提示身份,不論他願不願意被人知道。
除了健保卡註記,數十萬人手機曾被定位。兩千多名鑽石公主號旅客一月底在基隆港下船旅遊,相關單位用手機定位找到62.7萬人為可能接觸者,逕行檢視其就醫紀錄有無疑似症狀,並未發現有人確診,政府也將「入境檢疫系統」結合後端「電子圍籬系統」,透過電信定位訊號監控檢疫期間民眾的位置,超出範圍就會自動通報,有效減少違規。
這些經驗都曾發表於國際期刊,是獲得肯定的台灣之光,結果在國內,表達疑慮的聲音一直不受重視。
「台灣是民主法治國家,任何措施都應該要有其法律授權的基礎。」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表示,疫情雖然算某種特殊緊急狀況,就像戒嚴時期,政府有理由用比較大的權力去做一些措施,但是用手機定位人民這種程度的國家監控,已經是違反人權的作法。
施逸翔表示,健保卡原始目的是用於健保,在此目的外的利用,要跟哪些資料庫串接、勾稽哪些資料、插卡就跳出來提示,這些都需要法律授權。包括職業、住在精神復健機構、住在安置教養院,都應該屬於個人隱私資訊,現在卻透過標記去揭露,由不得人決定,這種做法可能帶來將人標籤化、使人被差別對待的風險。
指揮中心經常援引特別條例第七條「指揮官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施逸翔說,這形同空白授權,有法律保留的問題,缺乏相對應的完整立法內容。這次空白授權可行,就會有下次,當國家自行定義某種緊急狀況,就能布下更多監控,監控對象也可能包括異議人士。
一般民眾隱私都不保了,確診者及接觸者更不用說,隨疫情調查公佈,大眾對確診者私生活的細節,彷彿都有「知的權利」。最經典就屬敦睦艦隊那次,指揮中心根據手機定位掌握大量足跡,供縣市政府詳細公布90多處公共場所,發出24萬封簡訊提醒同時間待在同地點的人。
霎時間,官兵與女友的約會地圖成為整個社會集體想像的素材,各種揣測和有色玩笑在媒體和社群平台蔓延。更早之前的確診者秋口(化名)及男友都確診,當時同樣受公眾揶揄,她被各種針對官兵女友的討論氣到投書媒體、在新聞留言區和網友筆戰。
「社會大眾不需要討論那麼細,媒體也不該為了視聽率去獵巫,」她說,這會加重社會恐慌,當恐慌超越實際風險,不但對防疫沒有幫助,反而會傷害到當中的人。
國家人權委員會在今年12月公布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特別提到新冠疫情影響下已有若干人權議題,亟待政府正視因應。人權會點名政府對於人民自由的限制、個人資料的調取、 手機監控,以及對中國籍配偶及子女長達6個月限制入境等問題。
人權會也提醒,攸關人身自由及隱私權的問題,都因全民防疫共體時艱而未見太多抗爭,但政府應以謙虛態度檢視這些作為,並儘可能予以法制化,以避免政府權力在緊急事態下無限制擴張。
對於上述疑慮,指揮中心並未正面回應,僅概略表示一切於法有據。例如用健保卡調取個人資料,是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1條「醫療機構人員於病人就診時,應詢問其病史、就醫紀錄、接觸史、旅遊史及其他與傳染病有關之事項,病人或其家屬,應據實陳述。」
指揮中心強調,並未針對病例或隔離者「偵查監控其手機足跡」,只是以電子圍籬,透過電信定位訊號,「瞭解他們的所在位置」。各項防疫措施在研訂時,皆會確認法源依據,未來疾管署也會綜合疫情期間的各項情況與爭議,檢討修法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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