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8 10:36 聯合報 / 記者邱宜君/台北即時報導
根據「生產事故救濟條例」,保障婦女遭逢生育事故時能獲得國家補償,同時要求醫療院所應於事故兩天內提供說明溝通和關懷協助,藉此改善醫病對立及產科執業環境。不過2018年救濟報告顯示,有34%產家於事故後5天內皆未受到關懷,引起陳宜民、李彥秀、徐志榮等立法委員關切,凍結衛福部醫政業務預算300萬元,要求改善。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究員邱珮文表示,生產演變為事故,所造成的心理衝擊是比一般醫糾更劇烈的,因此關懷更顯重要。未做到積極關懷可能有兩個原因,首先是沒有罰則,再者是人力不足。
邱珮文說,法規要求醫院應成立囊括法律、醫學、心理、社工等專業的關懷小組,若未做成立會被罰鍰,但若未做到兩天內關懷則無罰則。診所方面僅規定需委由專業人員關懷,但未定義專業人員為何,加上診所人力資源也比較受限,不易做到積極關懷。
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表示,根據救濟報告,獲得救濟金撥付的民眾有高達八成對關懷服務感到滿意,只是院所和產家雙方對於關懷的定義有落差,有些人認為要院長出面致意才算關懷,但其實關懷在第一時間病情說明的時候就已經啟動了。
黃閔照表示,醫學會已在全台各區舉辦多場生產事故溝通關懷實務講習,並要求各縣市婦產科醫師公會,要成為當地婦產科診所進行關懷服務的後援。「生產事故救濟條例」是產科建立不咎責文化的契機,也是產科人力回流的助力,醫學會將繼續協助改善,希望關懷服務讓民眾更有感。
促成「生產事故救濟條例」的前立法委員、台灣女人連線常務理事黃淑英表示,她知道醫學會努力促進醫師與產家的良好關係,甚至針對關懷服務撰寫指引,內容完善,但民眾端感受有落差,衛福部和醫學會應積極改進。
黃淑英提醒,補償、關懷、除錯是「生產事故救濟條例」的三大核心精神,目前補償和關懷成果不錯,但除錯部分確顯不足,醫策會所公佈的生育事故學習案例,內容略嫌避重就輕。黃淑英認為衛福部應為重大生產事故進行根本原因分析,並提供醫學會做經驗學習。
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表示,為了彌平雙方對於關懷的認知落差,今年調查更加明確細分病情解釋、口頭關懷的時間,目前調查結果已趨於一致,民眾也有九成滿意度,希望經此改善和說明,預算能准予動支。至於醫策會的學習案例,並非避重就輕,而是著重將醫院內部檢討轉化為可供經驗學習的教材,並避免加重目前社會風氣的咎責反應。
生產事故救濟條例是臺灣首部醫療事故相關的救濟法案,也是世界首創涵蓋所有生產事故的不責難救濟條例,2016年6月施行至106年底共受理286件申請案,審定總救濟金額1億3080萬元,106 年婦產科住院醫師招收率回升至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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