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8 18:50 聯合報 / 記者邱宜君/台北即時報導
基隆一名確診婦人於家中死亡,婦人的女兒在臉書撰文描述過程,就醫與通報遭遇諸多不順,除了對相關人員表達感謝和體諒,也感慨媒體報導之確診和死亡數據是假的,自己太天真看待確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一切數字以指揮中心公布為準, 發布謠言或不實訊息是不好的行為,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
不具名的法律學者提醒,相關法律條文重點在於「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在確定有損害之前,政府官員就強調重罰部分,有「我說了算」的意味;即便最後沒罰,也足以引起寒蟬效應。他也提醒,國民黨執政時衛生署署長楊志良提告媒體也曾受到批評,後來相關修法時綠委陳其邁也批評有箝制言論自由之虞,現在是「主客易位」了。
法律學者表示,不論是《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傳染病防治法》法第9條和第64之1、《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開罰關鍵都在於「「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影響整體防疫利益或有影響之虞」。個人言論經媒體報導出來,不能直接等於損害公眾或影響整體防疫利益。
指揮中心已不是第一次對「亂講話」的確診者家屬放狠話,也已有人遭送辦。2020年,一名台商被指揮中心宣告為中部社區疫情之「感染源」,台商之父call in到電視節目喊冤,後來電視台被罰40萬元,指揮中心也依照傳防法向刑事局告發台商之父,為確診家屬遭送辦首例。
法律學者認為,此案結果很值得追蹤,也應關切這波疫情以來,整體已有多少人因此被罰,是否有提起相關爭訟。
法律學者指出,楊志良卸任衛生署署長前,因不滿「大話新聞」主持人鄭弘儀等人對於新流感疫苗的評論,就提起告訴。後來衛生署推動傳染病防治法修法欲管制傳媒,現任高雄市市長陳其邁當時是在野黨立委,就曾公開批評修法內容是箝制言論自由,於質詢時要求繼任衛生署署長邱文達不要重蹈楊志良的覆轍。
民進黨執政下,面對一般民眾的言論,指揮中心仍不時搬出這些法條來,是否也已侵害言論自由、重蹈國民黨的覆轍?法律學者感嘆,「現在是主客易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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