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5日 星期三

立院三讀通過重罰並公佈黑心雇主,醫改會盼終結血汗醫院

研發組研究員  邱宜君

醫改會今年 4 月 20 日召開血汗醫院記者會,點出許多醫院通過評鑑卻公然違反勞基法的荒謬矛盾,要求公開違法醫院名單,並全力支持加重血汗雇主罰則之修法提案。(點看新聞稿一、新聞稿二)

過勞與血汗醫院議題持續發酵  觸動修法改革浪潮

在各界關切下,立法院已於 100 年6 月 13 日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後如果醫院老闆讓白袍勞工超時加班、不給加班費、強迫勞動、違反休假規定,罰金提高為五倍,最高可罰三十萬元。若被罰之後,醫院還不在期限內改善,就會被連續處罰,以確保醫護人員工作權益。
除了加重罰則,三讀通過增訂「公布姓名條款」:公布違規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讓正宗血汗醫院、黑心醫院老闆無所遁形。(點看)

附帶決議  要求特別檢討醫護過勞問題

此外,立法院也以附帶決議要求勞委會,一個月內與衛生福利部研擬醫護人員疲勞管理對策、五個月內檢討勞基法第 84-1 條(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之業種適用性。目前醫療保健服務業中,規定適用第 84-1 條的手術室、恢復室、急診室、加護病房、產房…等(參考延伸閱讀四),可望重新檢討、廢止,並訂定工時審核參考指引。

新法上路後  期待白袍勞工勇於檢舉、政府硬起來執法

對於這次修法的結果,醫改會欣表支持與肯定,也呼籲全國所有辛勤工作的白袍勞工站出來,向勞工局、勞委會、衛生福利部勇於舉發血汗醫院的惡行。

醫改會也將密切監督行政機關是否積極作為,並持續要求:
- 勞委會除了公開違規醫院名單,也應將違規名單與違規情事,轉知各地衛生局,以便共同監督。
- 支持將醫謢人員全面納入勞基法保障,積極推動「醫療保健服務業勞動安全衛生規則」草案。
- 將醫師合理工作量與待遇、護理時數、加護病房人力列為評鑑必要項目;公開各醫院醫師人力、工作量、合理待遇之評鑑結果,並將勞動檢查結果列入評鑑參考。

醫改大事紀
時間
事件 / 發展
99.12.29
醫改會新聞稿:新版醫院評鑑之醫事人力標準 避重就輕、明升暗降!22家地區醫院僅聘雇1名藥師,59家開放有呼吸照護床醫院也只請1名呼吸治療師、5家連一名呼吸治療師都沒有。
(醫改投書:新版醫院評鑑放水 犧牲醫事勞動權益與病人安全,刊登於 2011/01/04 蘋果論壇)
→ 衛生福利部 99 年 12 月 29 日晚間公開於官網回應本會,其說詞刻意混淆視聽,漏洞百出(請看)。
100.01.03
醫改會函請健保署、衛生福利部調查對照醫藥人員班表,查明這些「全年一人撐場」的藥師或治療師未上班時,是否涉及A健保,以捍衛醫療品質,杜絕健保弊端。
(醫改電子報:沒有專職呼吸治療師的健保呼吸照護病房,您敢住嗎?)
→ 衛生福利部卻避重就輕,函請衛生局查明上述人力是否符合近 25 年未曾修訂的「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結果幾乎全數合格。
100.03.17
醫改會檢送健保署:縣市衛生局調查發現「一人藥師」的醫院由櫃檯人員調劑、醫院未登錄聘用專(兼)任呼吸治療師等違法資料。
→ 健保署將上述違法資料轉發給各區分局,要求稽查,但至今音訊全無,不了了之。
100.03.20
醫改會檢送涉嫌違反勞基法之醫療院所名單,供各級勞工主管機關調查。
→ 陸續收到各地勞工局、勞檢所之稽查結果,大多數未查獲違反勞基法之情形。經電話詢問承辦人,發現各主管機關稽查方式差異極大,有些過於草率,僅訪談醫院主管、未調閱班表或打卡紀錄。
100.04.11
針對護理人員被迫違法代驗血型,造成醫療錯誤之新聞事件,醫改會發表「省思護理工作內容專業價值 確保民眾就醫品質與安全」,呼應醫檢師全聯會、護理師全聯會 100.04.01 發表之聲明。
(醫改電子報:驗孕、驗血等檢驗 應由醫檢師親自執行)
100.04.20
醫改會召開記者會,揭露血汗醫院慘況。
(新聞稿:醫改會公佈血汗醫院評鑑結果 長庚護士北榮藥師全國醫師最辛酸、衛生福利部評鑑合格的醫院 竟通不過勞委會的勞檢)
→ 引發社會各界關切,截至 5 月 19 日,報導、社論、投書、專題共 120 則以上。醫改會收到來自全國各地醫護人員之匿名爆料,多達數十則,遍及醫師、護理人員、藥師、營養師、醫檢師、呼吸治療師…等。
相關主管機關回應如下
一、退輔會:退輔會主委曾金陵表示,已召開會議,要求各榮民醫就此進行研究,在維護醫療品質與健全工作時數間做取捨。
二、勞委會:加強醫療院所工作者的勞動條件專案檢查,也將與衛生福利部針對醫事人員的工作時間安排、排班與輪班、休息和休假等問題進行研議,並擬修法公佈不良的雇主。
三、醫事處處長石崇良:承諾於三個月內完成住院醫師工時調查。在年底前把「三班比」列入評鑑修法(過去評鑑只看白班),並針對護病比做調整,也會將勞動檢查列入醫院評鑑。新制年底前出爐,預計明年上路。
四、總統:要求從公立醫院做起,請衛生福利部、退輔會、國防部、教育部全面檢討所屬醫院的勞僱契約。
五、立法院:衛環會要求衛生福利部與勞委會,限期三至四個月內訂定工時規範。
100.04.21
100.04.22
針對護理人員被迫從事業外工作,醫改會再次發函,籲請衛生福利部釐清呼吸治療相關業務之內容與各專業主責範圍。
→ 衛生福利部籠統回答,完全看不出管理的決心和依據。
(醫改議題:護士可以幫忙調整呼吸器嗎?)
100.05.17
醫改會副董事長劉梅君教授投書《醫護不健康 何來國民健康》,刊登於蘋果日報。
100.06.01
勞委會邀集七大醫院協會、三大醫師公會等團體,研商討論醫事人力保障措施,醫改會副董事長劉梅君教授受邀與會。
醫改會並於網站號召白袍勞工,監督各自所屬公會是否為會員發聲。
→ 達成訂定醫師工時規範之共識,但衛生福利部、勞委會仍不敢將醫師納入勞基法。
100.06.14
立院三讀通過勞基法部分修正條文,內容包括提高雇主罰則,以及公布違規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附帶決議:要求勞委會一個月內與衛生福利部研擬醫護人員疲勞管理對策、五個月內檢討勞基法第 84-1 條(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之業種適用性。


延伸閱讀:

2011年5月10日 星期二

保障醫師勞動權,應回歸勞基法正途


日前(5月7日)衛生福利部討論醫師納入勞基法可行性的會議上,衛生福利部堅稱:「醫院評鑑是醫療法所授權,醫療法是特別法,特別法優於普通法,所以用醫院評鑑來辦理,絕對不亞於勞基法。」

醫改會質疑這種方式的適法性,為此,醫改會特別向國立中正大學法律系的周兆昱助理教授請教,周老師提出見解如下,他願意慷慨具名提供下列這段意見。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系周兆昱助理教授評析(原文):

首先要說明的是,醫院與醫師間訂定的契約才能直接約束當事人,評鑑結果無論如何均不會對院方與醫師之契約關係造成法律上的影響。至於訂定了定型化契約後有什麼影響?因為只有契約當事人受到拘束,任何第三者(包括勞政單位)都無權介入,所以即便醫院不履行契約約款,醫師只能自行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類似醫改會的其他團體想介入法律上都是不可能。最重要的是未納入勞基法之適用對象而只用定型化契約規範時,勞政機關就無從用罰鍰或公布雇主姓名的方式來嚇阻醫院違法,因為醫院只有「違約」沒有「違法」。

官員所提「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說法違背了一般的法律常識。如果要以「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方式來規範醫師的勞動條件也不是不行,那就在醫療法中加入一章「醫師勞動條件」專章,國內也有「船員法」來規範特殊職業從業人員之勞動條件。請衛生福利部用「法律對法律」來實現所謂的「特別法優於普通法」,而不是用醫院評鑑來綁醫師之僱用契約。

我也贊成醫師不必一定要適用勞基法第 84 條之 1,日本的醫師就不是該國勞基法第 41 條(相當於勞基法第 84 條之 1 的規定)之適用對象,所以除了工作密度極低的值日或值夜外,一般的超時工作雇主還是要付加班費。

醫改會懷疑,衛生福利部擺著現成的法條不用,硬要捨近求遠,選擇用全台灣都知道造假問題嚴重的醫院評鑑制度,是存心要幫醫院資方開巧門,迴避真正的改革。

醫改會呼籲衛生福利部,莫再以似是而非的說法回應全國醫師要求納入勞基法的長年怒吼!衛生福利部應痛定思痛,以「醫師納入勞基法」為目標,全面研議配套、積極與勞委會合作,並給全國人民一個具體的時程!



延伸閱讀
-日本醫師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司法實務探討(中正大學周兆昱助理教授)
-爭納《勞基法》醫喊罷免官員(101 年 5 月 12 日蘋果日報)
-「醫院老闆」署,莫作醫師勞動人權的殺手!(醫改會投書)

2011年3月29日 星期二

醫院急診竟然不是24小時提供服務?醫改會教您如何查詢急診就醫資訊

研發組研究員  邱宜君

大家一想到「急診」,會覺得應像「7-11」一樣,365天/24小時不熄燈,及時提供緊急傷病救治任務。

但前陣子台中神岡發生男嬰送急救,到醫院門口才知急診室非全天服務的憾事,大家才驚覺到,原來許多醫院沒有急診室;就算有急診室,服務時間也大不同。分秒必爭搶救生命的急診室,救人與否竟然是要看時間,難道民眾看急診只得碰運氣、挑時間?!

衛生福利部在醫改會等單位關切下,已規定掛急診招牌的醫院,一定要提供24小時服務,這些資訊也可上網查詢。

醫改會的叮嚀

一、急診就醫前,先上網查詢「24小時急診服務醫院」:
● 衛生福利部網站之醫院資訊公開專區,點選「提供24小時急診服務醫院名單」 、「急救責任醫院名單」。
● 上各縣市衛生局網站查詢。

二、有些非24小時急診醫院,在特定時段也提供緊急傷病救治,暫稱為「急門診」,其服務時段可上健保局網站的「健保特約醫事機構查詢」。

三、上述查詢都有醫院電話,可先去電確認。

四、如由救護車轉送時,請提醒救護員確認送往醫院之救治專長與容量、服務時間。


延伸閱讀:

2011年1月1日 星期六

健保全面給付「較安全」的顯影劑 民眾可省 1500 元

研發組研究員  邱宜君

過去進行電腦斷層、血管攝影等影像檢查,如果想要使用安全性較高、較不容易過敏的非離子顯影劑,健保署只開放符合某些條件、健康風險較高的人才有健保給付,其他人則須自費 1500 元才能使用;導致經濟狀況不佳的人,只能選擇較不安全的傳統顯影劑,甚至因此引起過敏而死亡。

使用副作用較少的非離子顯影劑,已是全球趨勢;健保收了大家的保費後,也有責任提供安全有品質的給付內容。經醫改會一再呼籲,健保署同意自 2011 年二月起,開放民眾到醫院做檢查時,都可用健保身分使用非離子顯影劑,以減少民眾荷包負擔及過敏風險。
醫改會的叮嚀

一、如遇醫院只提供傳統的離子性顯影劑,或要求自費才能使用非離子性顯影劑,您可主動提醒醫護人員這項新措施,或去電健保署(02-2706-5866 轉醫管組)請他們代向醫院溝通。事後也可檢附收據檢舉(電話 0800-030-598),並要求退費。

二、風險較低的非離子顯影劑,仍有發生過敏的風險。建議您在檢查前與醫師、醫事放射人員充分溝通注意事項;注射後如有不適,也應該馬上告知醫護人員。


2010年12月1日 星期三

調高醫師診察費,能解決內外婦兒科醫師「四大皆空」的問題嗎?

研發組研究員   邱宜君
最近媒體與醫界以「四大皆空」來形容健保制度不合理,導致內、外、婦、兒四大科醫師人力流失的處境,但衛生署卻說人力並未不足;各說各話的情形,卻讓人一頭霧水。

健保費協會協商明(100)年總額時,也決定「加碼」調整醫師費以改善這問題,但是要調哪幾科就吵翻天。這期我們就帶大家來分析看看---內、外、婦、兒「四大皆空」的真相?

醫界說法:四大科人力嚴重萎縮!

醫院為這四科開出來的醫師名額很多,但是來應徵的醫師卻不足,一定是少子化,外加高風險、醫師勞力密集等因素,導致四科變冷門,再這樣下去,民眾以後恐怕得到國外開刀。
也有人提出以調高這四科診療費作為解決辦法(資料來源:100 年度總額協商暨 163 次委員會議紀錄),引發其他科別的不滿。

衛生署說法:四大科人力並未不足!

衛生署也發出新聞稿指出,由醫院 26 類專科醫師的人數資料顯示 ,從民國 93 到 98 年,內外婦兒的醫院專科醫師人數都向上成長,內科成長 26%,外科成長 23%,婦科和兒科也各成長 2% 和 9%。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簡要分析:民國98年醫療機構現況及醫院醫療服務量統計分析」)

單看民國 98 年醫院專科醫師的分佈狀況也可發現,內科占 26.6% 最多,其次為外科占 9.9%,小兒科占 6.2%;婦產科占 5.6%,其餘各專科醫師所占比率都在 5% 以下。

內、外、婦、兒四科在醫院備感壓力是真的,衛生署的數據也是真的,到底真相是什麼?這個複雜的議題,至少牽涉到兩個層次:政府和醫院資源分配的合理性,以及醫事人員勞動條件的合理性。還需要更多的資訊,回歸到制度面,也才能發想根本的解決之道。

都是「健保給付不足」惹的禍?

健保費協會協商總額時,也考慮四大皆空的科別為醫療主體,但現已少有醫學生會選擇這些專科,健保支付偏低是原因之一,計畫「加碼」調整醫師費以改善這問題。
付費者代表堅持「錢要用在刀口上」,少子化趨勢讓小兒科、婦產科愈來愈艱困,外科因醫療科技進步,侵入性手術愈來愈少,等到真要動手術,可能會找不到醫生,所以應該只調整兒科、婦產科與外科醫師診察的支付標準。

但醫界代表認為只調三科對其他科別衝擊太大,回去很難交代,故主張全面調高醫師診察費,醫界內部再自行調整即可;但付費者代表卻認為全面調高會導致所有醫師「衝量」,最後只同意有限度調整。

錢用在刀口 VS. 雨露均霑

但這樣真能解決問題嗎?在健保財務吃緊、缺乏透明客觀資訊合理分析的困境下,各科爭吵給付不足而爭取調整費用,恐怕只是「挖東牆、補西牆」,難讓醫界興利與健保永續經營。二代健保儘早通過,打通健保財務與資訊透明兩大任督二脈,或許才能解決問題。

財報公開才是調整給付的基礎

政府有責任將全民的資源作合理的分配,但是在沒有透明的財報可以檢視的情況下,喊價式的要求,是無法令人心服口服的。唯有公開的財報,才能真正看出健保虧待醫院什麼,進而依據不同醫療服務的成本,去做合理的分配。

同樣的,醫院獲得了無論是來自政府或民眾的經費之後,是不是用刀口上,是不是對不賺錢的科別大小眼,是不是真正執行了專案…這些都是品質指標看不出來的,也唯有公開財報,在才能夠讓經費被使用的情形,接受公評。

勞動條件差?支持醫師納入勞基法才真正有保障

所有醫療保健服務業都已在民國 87 年納入了勞基法,醫師卻被獨漏在外,失去了基本工資、合理工時、假休的保障,導致醫師就算極度疲累卻必須硬撐工作,再這樣的情況下,內、外、婦、兒四科醫師當然更加叫苦連天。

醫院經營者應支持醫師和其他所有的醫療人員一樣,納入勞基法,並且依法規劃人力調度,讓每一位醫事人員都有足夠的休息和合理的報酬。醫事人員的勞動有了保障,才能期待高風險的科別也可以重拾專業尊嚴、提高醫療品質,促進醫病互信關係。



2010年11月5日 星期五

醫療關乎人民健康生存權益 不應有差別待遇

財團法人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董事長  張苙雲
研究員  邱宜君

近日衛生署公告禁收指定醫師費等多項巧立名目費用,引發部分醫界人士的強力反對,但醫改會認為,衛生署管理紅包亂象並非極權濫權,只是稍稍從長期失能/失職狀態中清醒起來,捍衛台灣民眾醫療平等的權益罷了。

健保是全民納保,無階級之分,對所有的病人本應一視同仁。但是醫療現況中仍舊存在著許多歧視的現象:同樣看健保門診,卻因多繳數千至上萬元就能比起一般健保民眾,享有免排隊、高隱私、完整醫療諮詢的VIP待遇、可以提前看診、指定門診醫師、指定手術醫師、指定開刀時間;更遑論就醫時醫師明示暗示索取額外紅包、或是指定家屬鉅額捐款至特定機構等趁火打劫行為,民眾往往迫於無奈只能概括承受。

醫改會呼籲,衛生署應有系統地檢視醫療系統中所有的歧視。因為台灣還是有許多仁心仁術的好醫師,不會考慮病人有錢與否,一視同仁評估醫療需求的緊急程度,做出專業的醫療安排,更不會考慮權貴病人的方便與否,而排擠其他人的等候時間。

為「良醫」而不是「名醫」建構具正義及品質的醫療環境,杜絕紅包文化及任何扭曲醫療為商品的病態現象,不但是衛生署課不容緩、需要積極面對的課題,醫界更要自律自省,揪出害群之馬、譴責不義之事,以捍衛自身榮譽。

(本文經節錄,以『管理紅包亂象怎是濫權  衛署終於清醒!』為題,刊登於 99.11.05 聯合報民意論壇)